企业有效应对数字化创新悖论,既是全面实现数字化创新的前提,也是以数字化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议题。然而,目前学界暂缺乏对这一知识体系的系统梳理。本文运用文献计量与系统归纳的综述方法,从国内外高水平期刊筛选108篇关联文献对企业数字化创新悖论进行梳理,构建“概念分类-成因表现-应对机制”的整体性研究框架。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企业数字化创新悖论概念呈现出多维度、结构化的内涵特征,包括数字化技术创新悖论、数字化市场创新悖论与数字化组织创新悖论;第二,企业数字化创新悖论在技术、市场与组织层面分别表现出不同成因与典型形态,反映出其内在复杂性与动态发展性;第三,应对企业数字化创新悖论需融合多理论视角,本文基于动态能力、模块化、最优区分、制度逻辑、数据伦理、悖论式领导以及组织双元性七大理论基础,提炼出19种具体应对机制,构成系统化的策略体系;最后,本文进一步提出未来数字化进程中可能涌现的潜在悖论问题,以期为后续理论构建提供详尽的研究方向与分析工具。
在数字化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深入探究大数据战略与城市新质生产力的互动关系及内在逻辑对释放新质生产力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设立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2009—2021年中国277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方法考察大数据战略对城市新质生产力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大数据战略可以显著提升城市新质生产力,并且上述政策效果有明显区域性及实施时序差异,具体来看,在我国东部地区,该政策的促进作用相较于中西部地区更为突出;对于先行城市而言,政策的提升效果比后发城市更为显著。作用机制研究显示,知识溢出是大数据战略对城市新质生产力产生影响的重要作用渠道,进一步分析得出这一过程具有明显的空间溢出效应。以上结论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推进我国大数据战略发展,实现“数字中国”“数据强国”目标提供了实证支撑。
政府数据开放是数据要素供给的必要举措,依托政府数据开放以提升城市创业活跃度是释放数据红利的重要路径和体现。本文以政府数据开放为准自然实验,采用渐进双重差分法检验数据要素供给对城市创业活跃度的影响。研究发现,以政府数据开放为代表的数据要素供给能够提升城市创业活跃度。机制分析表明,政府数据开放通过促进技术创新、强化人才集聚和提升政府行政效率进而提升了城市创业活跃度。异质性分析表明,政府数据开放对城市创业活跃度的提升作用在金融发展水平较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以及生产性服务业中表现得更加明显。进一步分析发现,政府数据开放质量与城市创业活跃度之间存在正的相关性,且政府数据开放提高了城市创业质量。本文丰富了数据要素供给的经济效应研究,阐明了政府数据开放影响城市创业活跃度的逻辑机理,为增强政府数据开放对城市创业的正向激励效应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两业融合”),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而数据开放为此提供了新的契机。本文基于2006—2020年中国城市数据,在测算“两业融合”水平基础上,以地方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上线构造准自然实验,综合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中介效应模型等方法,实证检验数据开放对“两业融合”的影响效应及机制。研究发现:(1)数据开放显著提升了城市“两业融合”水平。(2)异质性分析表明,在胡焕庸线东南侧城市、低行政等级城市以及良好营商环境城市中,数据开放对“两业融合”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3)机制分析表明,数据开放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进而赋能“两业融合”。本文为通过数据开放赋能“两业融合”提供了理论依据与经验支撑,为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打造新制造、新服务、新业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决策参考。
数智时代背景下构建链主企业生态主导力,是我国实现产业链安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基于资源协奏理论,对三一集团进行纵向案例研究,探索数智赋能、资源协奏与链主企业生态主导力的演化机理。研究发现:数智技术具有提升链主企业生态主导力的立体赋能作用,产生组织破壁、跨界融合和动态调适的赋能效应;链主企业生态主导力构建的不同阶段采用异质性资源协奏方式。资源协奏作为企业主动管理资源能力的行为,依次通过“整机切入+高度灵活性”拼凑方式、“战略合作+纵向一体化”整合方式和“完善生态+立体化共演”协奏方式实现产业链生态正反馈循环;链主企业生态主导力经历了“由点到网”的演化过程。链主企业通过点式突破、链式协同和生态融通三种模式,形成面向产业链生态的技术创新驱动力、产品市场引导力和资源整合协同力。本研究揭示了数智赋能下链主企业生态主导力演化的资源协奏机理,为产业链数智化转型、资源动态管理和链主企业生态主导力培育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启示。
新创数字赋能企业及其数字创新活动对数实融合实践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尤为关键,但归咎于新创劣势以及数字创新过程的复杂性,新创数字赋能企业的数字创新结果往往高度不确定。精益创业作为驾驭不确定性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优化新创数字赋能企业架构以及改善数字创新绩效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基于“战略-结构-绩效”范式,提出了新创数字赋能企业精益创业、模块化架构(包括模块化产品架构和模块化组织架构)与数字创新绩效间的关系假设。通过对267家新创数字赋能企业的数据进行层次回归和Bootstrap分析,研究发现:(1)精益创业对新创数字赋能企业的数字创新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2)模块化产品和组织架构分别在精益创业与新创数字赋能企业的数字创新绩效之间起到了中介作用;(3)模块化产品和组织架构在精益创业和新创数字赋能企业的数字创新绩效关系中起到了链式中介作用。本研究揭示了精益创业对新创数字赋能企业数字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不仅扩展了精益创业和数字创新的研究,也为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决策借鉴。
裂变作为从在位企业衍生出新创企业的组织变革过程,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整体性的发展战略。在当今动态复杂环境中,在位企业能否通过裂变式发展实现利用式和探索式并举的创新双元性,是确保其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基于机会—动机—能力理论框架,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剖析在位企业裂变过程中实现创新双元性与否的多条路径。研究发现,在位企业外部的政策机会和市场机会、多元化战略动机和组织重构动机以及资源获取能力和网络能力六个前因条件之间具有复杂交互作用,其联动效应会对创新双元性产生影响。就单个条件而言,在位企业自身能力的强弱作为实现创新双元性的关键条件,与其他条件联合作用下形成了实现创新双元性的三条“殊途同归”路径:面临充裕市场机会时积极布局并充分运用自身能力的多元均衡型,在外部机会匮乏时依靠自身强大能力禀赋的能力驱动型,以及在政策和市场机会均充裕时聚焦主业并凭借自身能力抓住机遇的风口抢占型。而当在位企业自身能力较弱时,即便有强烈的多元化战略动机与组织重构动机,或者即便处于机会充裕的情境中,也都会因掣肘于能力短板而难以实现创新双元性。研究通过明晰在位企业实现创新双元性与否的前因条件及其组合效应,为推进企业裂变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和路径指导。
在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指导下,企业如何构建组织身份的困境,已经成为了学界关注的焦点。本研究以某重汽为研究对象,基于意义建构理论和认知图式理论解构其组织身份变革过程。研究发现:(1)组织身份遵循着“设定目标-感知问题-身份响应”三个环节的意义建构过程,意义建构具有扫描组织内外环境资源和指导设想到认知转化两个功能;(2)身份认知图式是组织身份变革的逻辑起点,随着身份认知图式丰富度与关联度逐步提高,其为企业提供新的组织身份更加清晰具体;(3)一体化组织身份变革呈现出从“单点一体化组织身份”到“全链一体化组织身份”再到“多维一体化组织身份”的路径跃迁。以上结论为一体化过程中企业组织身份变革机理模型构建提供了依据,丰富了意义建构理论、组织身份变革理论对一体化的理论解释,有助于理解和深化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发展的内在规律。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数字化转型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基于供应链视角,客户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通过供应链渠道对供应商企业产生深远影响。那么客户企业数字化转型如何影响供应商企业数字技术创新呢?为解答该问题,本文通过匹配2011—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实证检验了客户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供应商企业数字技术创新的溢出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1)客户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供应商企业数字技术创新具有正向溢出效应,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讨论表明该结论是可靠的;(2)供应商企业与客户企业为同一行业、供应商企业所处行业为高数字化转型水平行业,客户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供应商企业数字技术创新的影响更大;(3)客户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信息溢出和供需适配两条渠道促进了供应商企业数字技术创新,合作紧密度和行业竞争强度正向调节了上述关系。本文从供应链视角揭示了客户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供应商企业数字技术创新影响的内在机制,丰富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济后果,为推进企业数字技术创新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以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本文基于演化博弈理论,运用Matlab软件对创新主体在不同参量变化下的策略选择进行仿真分析,揭示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创新联合体持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动态演化规律。研究发现:(1)政府参与意愿是影响创新联合体成员合作的重要因素,且对科技领军企业的影响更加显著;提升科技领军企业的参与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提升成员单位的参与意愿对政府和科技领军企业的策略选择几乎没有影响;(2)相比激励机制,合理的惩罚机制更能有效促进创新联合体各主体持续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积极性;(3)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对创新联合体持续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积极性有显著影响,且对科技领军企业的影响更加突出;(4)当创新联合体各主体均选择积极策略时,科技领军企业参与意愿随着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成功概率增加而增加;但仅有一方积极创新时,另一方不会选择积极创新,且政府不会选择高度参与支持的策略。最后,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加强有为政府、健全有效市场、培育有力主体、构建有容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体系,赋能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激发多元主体创新活力,持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新质生产力新动能。
随着全球科技竞争加剧,我国产业链存在大量断点、堵点、痛点,关键环节国产替代率低等问题日益突显,如何推动那些在细分领域拥有“绝活”的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嵌入产业链,并在赋能产业链的同时企业自身实现高质量成长,这已然成为学术界和实践界共同关注的议题。基于资源编排理论、企业成长理论,以产业链双向赋能为研究视角,本文对2家典型的专精特新企业进行双案例研究,采用扎根理论和Nvivo软件对案例资料进行编码处理,旨在探索专精特新企业螺旋式高质量成长的内在机理。研究表明: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成长过程包括精准定位、高度耦合、关联拓展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中产业链赋能视角下补链机制与强链机制协同演化,形成一个水平与垂直方向均上升的螺旋式高质量成长路径,它们环环相扣、逐层递进。为在“质”和“量”方面获得高质量成长,企业每个阶段均需要对资源编排各维度进行部署。总体来看,资源结构化在所有阶段的重要性程度均很高,资源能力化、资源杠杆化的重要性则伴随阶段演进逐步提高。本文不仅对企业高质量成长研究进行了中国情境下的理论深化,同时考量了补链机制和强链机制间关系,拓展了产业链赋能在新形势下的适用情境与边界。研究结论对专精特新企业在产业链发挥关键性作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人工智能(AI)黑箱问题正困扰着用户接受AI用于知识创造。可解释AI被认为是解决AI黑箱问题的重要方案之一。然而,现有研究鲜有探讨可解释性如何影响用户接受AI用于知识创造的机制。为此,本文着重研究了这一机制,这包括AI可解释性影响用户接受AI用于知识创造的路径机制以及用户特征对此路径的调节机制。本文提出了理论假设并对425份问卷数据进行了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层次回归分析,检验了相关假设。研究发现:可解释性的完整性、格式化与现时性维度对用户接受AI用于知识创造具有正向的影响;可解释性对用户接受AI用于知识创造的影响是间接的,需要感知有用性与感知易用性的中介。研究也发现:可解释性对用户接受AI用于知识创造的一些影响受学历、使用经验与职位等用户特征的调节。本文的结论由于为AI知识创造研究提供了一个基于可解释性的用户接受模型而对AI知识创造理论与可解释AI理论有贡献,也为企业正确发挥AI可解释性的作用、推进AI知识创造提供了启示。
科技企业进入是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擎。本文基于2004—2018年283个地级市与工商企业注册信息匹配数据,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的成立为准自然实验,运用机器学习法识别统一大市场建设对科技企业进入的影响。结果显示:统一大市场建设显著促进了科技企业进入数量的增长和规模的提升,且上述促进作用在城市规模小、融资约束高以及政府创新扶持弱的样本中更为显著。机制分析表明,统一大市场建设通过人才集聚效应、技术集聚效应和风险投资集聚效应促进科技企业进入。进一步研究发现,相较于中心城市,统一大市场建设对外围城市的科技企业进入数量和规模存在更为强劲的促进作用,因此有助于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本研究的结论不仅为理解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经济效应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深入推进和区域均衡发展的政策制定提供了参考建议。
环境规制对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研究已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该影响过程中存在的双重外部性问题需借助环境规制与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解决,将环境规制、绿色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统一分析框架,对探寻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之道意义重大。本文采用2010—2021年长江经济带11省份数据,在考察环境规制对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1)环境规制对绿色专利产出数量的影响存在U型关系。(2)环境规制对绿色专利产出质量呈现出复杂的非线性特征,跨越U型关系的拐点后,其能够有效促进绿色专利产出质量提升。(3)知识产权保护在环境规制影响绿色专利产出数量与质量过程中均起到了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这弥补了环境规制对绿色专利产出影响研究领域的理论研究不足,对平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提供了实践启示。
环境监管是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绿色创新关键驱动因素。本文基于2008—2018年中国120个主要城市A股上市公司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及调节效应模型考察晋升压力视角下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与企业绿色创新的关系。研究发现:(1)地方政府环境监管并未促进企业绿色创新量质齐升,仅对绿色创新数量有显著促进作用,激发了企业策略性绿色创新;(2)晋升压力正向调节环境监管与绿色创新数量的关系,加剧了绿色创新“泡沫”现象;(3)环境监管对绿色创新数量的促进作用集中于重污染行业和东部地区,其对高城镇化地区绿色创新具有显著的增量提质效果,但晋升压力未发挥有效调节作用;(4)环境监管通过产业转移作用于绿色创新,并带来边界污染问题,而中央垂直监管有利于削弱绿色创新“泡沫”。本文深化了宏观政策与企业微观创新的研究范畴和边界条件,为现有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理论框架,为环境监管政策优化和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有益启示和经验证据。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能基于国际ESG标准与持股偏好对企业ESG表现提出更高要求,这能否对当前非刚性的ESG制度环境构成有益补充尚不明晰。因此,本文以2009—2022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多维面板固定效应Ols的回归方法,展开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ESG表现的影响研究。研究发现:(1)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提高企业ESG表现,结论经过一系列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具体通过降低管理层短视、缓解融资约束和提高风险承担,提高了企业ESG表现;(3)分析师关注、媒体监督以及政府约束强化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ESG表现的提升作用;(4)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通过提高ESG表现,能够进一步助力企业提升探索式创新水平。在中国ESG制度非刚性背景下,未来应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开放的有关机制,并充分发挥分析师、媒体、政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协同提升作用,从而提高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ESG表现的积极治理作用。
为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扩散,缓解能源短缺与环境恶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基于创新主体与需求主体的利益交互关系,将绿色技术创新扩散分为两阶段,分别为绿色创新技术在集群企业间扩散与绿色创新产品在市场消费者间扩散,且考虑扩散群体网络结构的差异性,构建由博弈主体、演化规则和网络结构三要素组成的供需端异质网络环境下绿色技术创新扩散三阶段博弈模型,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数值仿真分析。研究表明:当政府激励绿色技术创新在集群企业间和市场消费者间扩散时,最优补贴阈值分别受集群组织结构和绿色创新企业数量显著影响,且激励效用均存在边际递减现象;相较于边缘企业,核心企业采纳绿色创新技术的决策行为受集群绿色创新组织结构影响,并对政府经济补贴与绿色创新技术成熟度表现出更高的敏感度;绿色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遵循价格竞争原则,降低其市场价格有利于驱动其扩散,同时绿色创新产品的技术成熟度以及释放的绿色效益也是影响其扩散的主要因素;绿色技术创新扩散过程的稳定性受扩散群体网络结构影响,降低绿色创新技术研发成本或绿色创新产品价格能够有效提高创新扩散的稳定性。研究结论得到有利于绿色技术创新扩散的稳定条件以及特定条件下的政府补贴边界,对于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扩散效率具有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提升我国企业国际技术标准话语权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内容,也是亟待突破的重大理论问题。本研究结合网络编排理论,对中车株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融通的客观实践进行了探索性案例研究。研究发现:(1)共建“一带一路”技术标准创新生态系统的演进具有阶段性特征。在 “孵化-扩张-稳定发展”的迭代过程中,相互间的网络关系依赖度和技术互补性逐步增强,共建“一带一路”技术标准创新生态系统呈现从局部试点向全球协同的演化路径;(2)核心企业的网络编排实践被视为共建“一带一路”技术标准创新生态系统治理机制落地的关键杠杆。网络编排实践由合法耦合探索、创新杠杆管理及网络生态拓展三部分构成,其推动该系统从核心企业主导治理向多元共治转变;(3)共建“一带一路”技术标准创新生态系统的治理逻辑呈现由合法化逻辑向融通逻辑过渡的特征。本文最终形成的理论框架,既是对网络编排理论在跨国情境下的应用拓展,同时也是在中美技术脱钩背景下,中国企业技术突围和技术标准融通治理的理论规律的挖掘、尝试与探索。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开源项目已成为企业实现数字技术突破的重要载体。然而,如何选择适当的许可证以保障开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构建不同技术复杂度情境下许可证规制对开源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异质性影响模型,选取GitHub平台2009—2023年发布的2,536,526项开源项目作为样本,采用负二项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1) 开源许可证的采纳显著促进开源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用户关注度和开发活跃度的提升;(2) 相对于限制型许可证,宽松型许可证的促进作用更强;(3) 相对于缺少专利许可条款的许可证,包含该条款的许可证对项目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影响更显著;(4) 技术复杂度正向调节上述许可证规制对开源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研究揭示了开源许可证规制影响开源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边界条件,有助于企业优化面向复杂数字技术的开源许可证治理机制,为构建健康繁荣的开源生态提供启示。
专利质押融资政策是助企纾困解难的重要路径,对于企业优化自身资产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然而,现有关于专利质押融资政策对企业资本结构动态调整的影响研究较为缺乏。本文以2001—2022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多期DID方法检验了专利质押试点政策对企业资本结构动态调整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专利质押试点政策能够降低企业资本结构偏离度。机制分析表明,专利质押试点政策降低资本结构偏离度的作用主要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来实现。异质性分析发现,专利质押试点政策对企业资本结构偏离度的降低作用在非国有性质、规模较小和行业竞争水平较高的企业中更加明显。从调整速度来看,专利质押试点政策能够提高企业资本结构调整速度;区分调整方向后发现,专利质押试点政策既能够提高企业资本结构向上调整速度,又能够提高企业资本结构向下调整速度;从调整方式来看,专利质押试点政策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方式提高企业资本结构调整速度。本研究不仅丰富了企业资本结构动态调整影响因素和专利质押政策经济效果的相关研究,还为深入开展专利质押试点工作、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提供了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