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 2010, Vol. 31 ›› Issue (3): 134-142 .
徐鹏1,王勇1,杨金1,2
Xu Peng1, Wang Yong1, Yang Jin1,2
摘要: 摘要:第三方物流 (Third Party Logistics,3PL)努力工作是仓单质押业务有效开展和保证银行贷款安全的重要因素,针对质押物对其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融资企业,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融资企业参与下银行对3PL的激励问题,并考虑在激励基础上进行监督时的均衡结果。研究发现,在有融资企业参与激励情况下,3PL的努力水平不变,但银行的固定支付和激励系数减小;银行和融资企业在激励基础上进行监督会提高3PL的努力水平。研究还揭示,对某些较差质押物(价格波动较大、质地不稳定、变现差等)银行也可放贷,其收益可能高于较好质押物的收益,该结论对提高银行开展仓单质押业务的积极性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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