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 2021, Vol. 42 ›› Issue (11): 137-146.
周洲1,2,李雅梦1,冉戎1,2
Zhou Zhou1,2, Li Yameng1, Ran Rong1,2
摘要: 本文基于行为信号理论,以2009—2016年中国高院院长更替数据匹配民营上市企业研发数据,证实了地方司法部门领导人更替具有“凸显效应”,通过缓解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和技术信息约束,在短期内使民营企业产生正向心理偏差并增加研发投入。对于在高科技行业、竞争激烈行业中、无政治关联、处于成长期的民营企业,司法官员更替对其研发投入的正向作用更加显著;来自其他政法部门的司法官员对民营企业的研发具有最显著的促进效应;籍贯为外省、在政法系统长期任职的司法官员对民营企业研发有更大的促进作用;省委书记和司法官员同年更替不利于民营企业的研发投入。本文对推进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创新战略实施具有启示性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