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管理 ›› 2025, Vol. 46 ›› Issue (12): 124-133.DOI: 10.19571/j.cnki.1000-2995.2025.12.012
张赤东1,丘栩华1 ,刘贝妮2,张心宇2
Zhang Chidong1, Qiu Xuhua1, Liu Beini2, Zhang Xinyu2
摘要: 战略联盟可以弥补单一企业创新过程中的资源与能力约束,但也存在联盟主体间利益冲突、机会主义与道德风险等隐患,亟须有效治理。然而目前关于治理结构如何影响焦点企业创新绩效的研究尚不足。本文基于分权理论与信息处理理论,探究战略联盟分权治理对焦点企业创新绩效的非线性影响机制与边界条件。收集战略联盟内焦点企业及其联盟合作伙伴的配对数据236份,采用层次回归法和Bootstrap检验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1)分权治理对焦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倒U型影响,即适度的分权是提升战略联盟焦点企业创新绩效的最优治理结构;(2)分权治理对联盟伙伴信息阐释具有倒U型影响,联盟伙伴信息阐释对焦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正向影响,联盟伙伴信息阐释在分权治理与焦点企业创新绩效的倒U型关系中起中介作用;(3)联盟协调能力是焦点企业获得治理优势的关键能力,其调节并扁平化焦点企业分权治理与联盟伙伴信息阐释的倒U型关系,并进一步调节且扁平化分权治理通过联盟伙伴信息阐释影响焦点企业创新绩效的倒U型关系。研究发现对于战略联盟焦点企业治理策略的选择和创新绩效的提升具有重要管理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