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 2024, Vol. 45 ›› Issue (3): 143-150.DOI: 10.19571/j.cnki.1000-2995.2024.03.015
谷丽,杨馨慈,贺敬辉
Gu Li, Yang Xinci, He Jinghui
摘要: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步入新阶段,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成为“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而治理行为的形成和持续是关键所在。因此,本研究在对知识产权治理行为的内涵和特征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解释框架,构建知识产权治理行为的形成机理模型,量化各因素对知识产权治理行为的影响强度及路径。研究结果表明:(1)行为信念、结果期望、规范信念、自我效能和能控性变量对治理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能控性对治理行为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2)治理意愿在认知行为控制与治理行为的形成之间发挥中介作用,且“自我效能→治理意愿→治理行为”和“能控性→治理意愿→治理行为”的理论路径均被验证。研究结论对知识产权治理行为的形成机理做出了更加准确、深入的解释,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提供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