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 2021, Vol. 42 ›› Issue (11): 1-7.
• • 下一篇
赵庆1,余梅1,李京1,蒙昱竹2,肖小虹1
Zhao Qing1, Yu Mei1, Li Jing1, Meng Yuzhu2, Xiao Xiaohong1
摘要: 大多数研究一直追求负责任创新趋善而行的普遍价值,而对责任理应更“宽”的框架讨论不足。在“新发展阶段”,理论界对负责任创新的重要命题,即谁对创新负责任、创新要对谁负责任以及负什么责任应准确认识。本文总结已有的研究和实践,构建了内含创新主体、价值主体、创新客体、创新理念和政策的机理框架,用以阐释负责任创新的理论逻辑。研究结论指出,应以国家战略的首位价值主体为导向,发展新的创新理念,促进负责任创新动力机制形成;建构由政府、党派、民众、用户和社区共同组成的创新生态系统;注重探索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作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和行动的转变;完善自主可控的创新链,形成大国间“均势”的创新安全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