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 2018, Vol. 39 ›› Issue (7): 151-158.
顾金土1,张志红2,姚娟1
Gu Jintu1, Zhang Zhihong2, Yao Juan1
摘要: 污染纠纷需要科技专家的智力支持,科技专家也会在具体的情境中进行理性选择。有时,科技专家会背离社会预期而表现出失责行为,造成严重的环境灾难和社会后果。根据失责程度从浅到深,失责行为可以归纳为三类:弹性选择、隐藏观点和故意扭曲。深入分析表明,弹性选择的实质是职业道德约束失灵下的趋利行为,隐藏观点是科技专家对环境纠纷焦点的集体冷漠,故意扭曲则是与政治经济利益者的共谋行为。针对失责行为的原因分析,本文提出针对弹性选择须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针对隐藏观点须建立柔性激励机制,针对故意扭曲行为应采取刚性的纠正机制。在项目制盛行的时代里,消除科技专家失责风险需要系统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双重整合。